二代健保上路,健保費如何計收?
二代健保實施後,健保費的計算分為「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二種:「一般保險費」即與 現 制規定之保險費相同,以經常性薪資所得為主。增收「補充保險費」,將全年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兼 職所得等增列為計費基礎,收取2%的補充保險費,較現制更能依民眾經濟能力負擔保險費。
二代健保實施後,保險費的計收分為「一般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
二種。為了減少對民眾之影響,一般保險費維持了現行保險費計算及收取方式,將來民眾仍然依照現行制度繳納,並不會有任何的不同。若民眾有高額獎金、執行業 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及兼職所得等計收補充保險費,及雇主就其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增列為計費基礎收 取補充保險費部分,是採就源扣繳方式計收,說明如下:
民眾:
由支付民眾該類所得之單位(即扣費義務人)在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
率扣取,代為向保險人繳納,不須事後結算。例如領到演講費,就由發給演講費的單位先以補充保險費率代扣補充保險費後, 再給付給民眾。由扣費義務人代扣代繳, 民眾不須處理任何手續。
雇主:
雇主之補充保險費,依照其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按補充保險費率自行計繳,連同依現行規定應該負擔之ㄧ般保險費,按月繳納。
衛生署已確定: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取下限定為5 千、股票股利納入計費
行政院衛生署已經決定順應民意,遵行簡政便民、照顧弱勢之原則,確立二代健保重大政策方向,包括補充保險費之扣費下限設定為5 千元;股票股利納入補充保險費之計收範圍;並且針對二代健保實施首年費率,提出4.91%、5%、5.17%等三種不同的方案,報行政院核定。
按為推動二代健保改革而研提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已於100 年1 月26 日經由總統公布,其中為了擴大費基促進負擔公平採行之補充保險費新制,是繼過去提高投保金額上限、軍公教人員按全薪投保等等多項開源措施之後,最重要的一 項財務改革。目前,籌備作業幾近全數底定;近日更在聽取朝野立委意見,綜合各界建議之後,基於順應社會民意反映,遵行簡政便民原則之前提,就二代健保之實 施,確立下列重大方向:
一、 提高五種補充保險費之扣費下限:將由原訂2 千元,全部提高為5 千元(除高額獎金)。下限提高之後,受到影響人數比率,將由17%降為15%(大約可以減少46 萬餘人)。且因為該下限係以單次給付金額計算,因此絕大多數弱勢群體,未來均不至於成為補充保險費的扣繳對象。
二、 股票股利亦應納入補充保險費之計收範圍:由於朝野立委絕 大 多數認為,健保法已明定「股利所得」應扣取補充保險費,而股票股利既然包含於股利所得,就不應該排除在外。因此,未來將依所得稅法認定原則,以股票之面額 每股10 元計算應該扣取之補充保險費,並由合併發放之現金股利中扣取,遇有扣取不足或無現金可供扣取之情事時,再轉由健保局開單,交予保險對象繳納。
三、 有關二代健保實施首年之費率:費率調整的幅度與財務的平 衡 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衛生署將提報若干方案,一併陳報行政院;另一方面,衛生署及健保局將賡續加強辦理健保資源效率化的各項節流措施,包括: 持續強化總額支付制度、辦理藥價調查及合理調整藥價、查核違規、專案輔導高診次就醫保險對象等。未來年度,則必須落實二代健保所強調的收支連動概念,依照 每個年度的支出與保費的收入,適時來評估合理的費率。另外,99 年間因應費率調整而啟動的差額補助,由於屬於一種過渡性措施,將於二代健保實施後停止,但為考量減輕民眾負擔,衛生署已建議行政院調降費率。
衛生署在說明前述政策方向時也再次重申,實施二代健保各項改革措施的同時,一定會對於弱勢群體做必要的特殊考量;例如:關於補充保險費,健保法已明文排除 適用於低收入戶成員。而由於其他所得項目的扣費下限也將全部提高到5 千元,因此,保費新制的實施,對於社會上經濟弱勢者的衝擊,將大幅降低。
日前,衛生署已將費率調整案陳報行政院,並將於行政院發布二代健保施行日期及核定健保法施行細則後,發布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而在二代 健保實施之後,政府對於健保經費之負擔將從33.6%提高至36%,衛生署將會積極落實各項改革,對於歷年來推動的開源節流措施,也會更加強化,並藉由收 支連動機制,達成年度收支平衡的目標,確保健保財務穩定,讓全民永續享有周全的健康保障。